强基计划。

1. 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全称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202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取消自主招生,用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取而代之进行招生。

强基计划旨在培养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强基计划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专业招生,也聚焦与基础学科关联度高的专业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服务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强基计划”高校都拿出了自己的“王牌”专业招生。

“强基计划”与自主招生最大的区别在于,这是一个招生和培养联动的人才计划,招生只是起点,之后的培养环节同样重要。高校普遍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本硕博衔接培养等模式。

1.1 参与高校

39所985高校。考生按照85%的高考成绩和15%的校测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录取计划数,分省安排。有的大学只对部分省市开展“强基计划”试点。

1.2 录取流程

强基计划录取流程如下[2]:

  • 高考前,39所高校发布招生章程,规定入围倍数,破格入围标准以及校测形式(一般为笔试)。入围方式有且只有两种:

    • 填报某个大学的“强基计划”志愿(只能填一个),高考成绩进入计划招生数的一定倍数内。(这个倍数,由各高校在高考前自行决定并发布。例如某学校计划在某省强基计划招10人,事先规定3倍,则填报该校的该省考生,按高考排名前30名有资格入围。)
    • 破格入围:有突出特长的考生,要求获得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信息学)的国家级奥林匹克竞赛获二等奖,且高考考分超过该省一本线(批次合并省市为自招线,浙江为第一段线)。
  • 考生参加高考

  • 考生填报强基计划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高校。该批次位于所有普通高校招生批次的开头(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在高考后出分前,考生要确认所填报的专业以及是否服从调剂,如果成功入围,是否参加后续考核环节。考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专业。
  • 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示。
  • 按照规定组织校测,缺席校测者,直接作淘汰处理,而不是校测记零分。
  • 把考生高考成绩和校测成绩,按照高考占0.85,校测占0.15的方式加权求和得到最终成绩,按照这个成绩对入围考生进行排名。
  • 名次在招生计划数内,予以录取,否则淘汰。
  • 被淘汰的考生和其他考生一起,参加下一批次的招生,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被录取的考生无法放弃录取资格。

2. 厦门大学强基计划

厦门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厦门大学招生网为例,最后,厦大通过强基计划招生120人。

(1)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包含专业 学院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省份)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省份)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科学学院 理科 物理必选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学 物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科 物理必选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化学类 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生命科学学院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文科 历史必选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哲学 哲学 哲学系 文科、理科 历史必选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3)时间

  • 报名。4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1个学校1个专业志愿
  • 缴费。5月2日至6日,考生登录厦大招生网缴费,报考费170元/人
  •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7日至8日
  • 校测考核
    • 初试
      • 第一类:安排在高考后一周内,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学生学科素养基础。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的6倍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初试合格线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
      • 第二类: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复试面试
    • 复试确认。考生登录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 复试。6月22日前进行,复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 笔试(第二类考生不需要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50分,着重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 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之一
  • 录取。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4)录取方法

  •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850+学校考核成绩

  •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参考资料:

[1] “强基计划”第四年,有何新变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2] 强基计划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文系Spark & Shine原创,转载需注明出处本文最近一次修改时间 2023-10-09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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