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次面向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及定向生录取。
1. 统招生
1.1 入围工作线划定及投档方法
(1)统招入围工作线划定
根据该批次统招生计划总数1:1.2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统招入围工作线按照中心市区和县(市、区)分别划定。
(2)投档方法
“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如因考生投档分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该校定向招生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若定向招生批次无法统筹的,超出名额视为该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
1.2 2023年一级达标入围工作线
2023年一级达标入围工作线
区域 | 入围工作线 ,投档分 |
---|---|
中心市区 | 719.9 |
晋江市 | 704.4 |
惠安县 | 673.2 |
南安市 | 690.9 |
安溪县 | 712.5 |
永春县 | 724.2 |
德化县 | 699 |
石狮市 | 702.1 |
泉港区 | 712.6 |
台商区 | 666 |
安溪县,
代码 | 学校名称 | 切线情况 |
---|---|---|
2201 | 安溪县第一中学 | 第1志愿:投档分≥726.6分 |
2251 | 安溪县铭选中学 | 投档分>691.5分的全部录取;投档分=691.5分的仅取到第1志愿 |
2. 定向生
定向生比例。
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发挥初中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的正向引导作用。
定向生降分幅度。
降分幅度控制在各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50分以内(含50分)。
定向生指标。
中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布,其他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定向生招生计划须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公布。
定向生资格。
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3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8),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定向生资格予以严格把关和审核,于6月20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完成相关数据。
定向生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定向生志愿栏设置不超过9个志愿。
在定向生降分数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投档分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数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
各初中校定向生计划数未完成的指标,统一收归为定向统筹名额,进行定向生批次最后一轮统筹录取,根据未被录取且具备定向生资格考生的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补录。
定向生批次和定向统筹因考生投档分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数的,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2.1 哪些学校招收有定向生?
哪些学校招收有定向生?
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有招收定向生,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有招收定向生。
泉州市区有招收定向生的是:
- 泉州一中(学府校区、东海校区)
- 泉州七中(城南校区、江南校区)
- 泉州五中
- 培元中学
- 城东中学
- 泉州九中
- 泉州十一中
安溪县有招收定向生的是:
安溪一中、铭选中学有招定向生。安溪县2023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分配表: